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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格化管理加快中国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

  • 时间:2016-01-13 18:03:28 编辑:Sissi 来源:www.jpsycn.com 浏览:

 

● 统一认识,加强领导

 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是国家大事,必须按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决策,统一部署,稳步推进。电子政务建设协调小组负责

  研究和协调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。国务院信息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总体规划,协调、指导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。

 

● 明确分工,各司其职

  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,由电子政务建设协调小组负责协调、指导,具体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,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实施方案;业务系统和信息库建设项目,按《电子政务一期工程建设任务》规定的分工组织实施;为了保证电子政务建设的顺

  利进行,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要在近期内,协同或组织有关部门,加快电子建设的标准体系和安全规范的制定,明确提出统一的地址、域名、路由、信任和密码体系、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规范,为各部门和地方的电子政务建设创造条件。

 

● 稳步推进,不搞重复建设

  各部门和部门要按照本指导意见,统一认识,加强领导,制定规划,积极稳妥的做好点在政务建设工作,特别要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和业务系统建设,要从实际出发,逐步规范业务流程,增加网上业务,加强服务和公共管理。各地方要按照统一要求,加快整合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,建成或调整

  为与中央政务网络标准一致的省市政务统一网络平台,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现有网络平台条件,不搞重复建设。

 

● 利用统一网络平台

  各部门已经建设的业务系统和网络,要按照统一规划和标准,抓紧调整,逐步规范和完善,实现原有系统与统一网络平台的互联互通,新建的业务系统,原则上要利用统一的网络平台。

 

● 规范试点

  电子政务建设要抓好试点与示范工作,统筹规划、明确重点、抓出实效,防止一哄而起、盲目追风。国办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已经开展的电子政务试点和示范工程,要根据本指导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,进行调整,逐步纳入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。

 

● 保证建设和运行资金,做好项目管理

  电子政务建设所需资金,采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负担的方式予以解决。中央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资金,从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;中央电子政务系统建成之后的运行经费,由财政部有关部门在预算中予以安排。地方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资金和运出的电子行经费,由地方政府负担。对确有困难的地区,中央财政给与一定补助。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,加快推进本文件所提政务建设项目,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立项审批的前期工作、项目审批、采购招标、监理和验收工作。

 

● 创造有利于电子政务的外部环境

  加快制定电子政务建设技术政策,实施有利于国内信息产业发展的采购政策,创造好的外部环境,促进国内软件和系统集成产业的发展;制定电子政务项目概算标准,保障进行维护和培训经费,特别要合理确定和提高软件费用占项目总投资的比重;研究建立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机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