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从“全民治安”到“全民共建”,这是一条践行公民有序参与的好路子,特点明显,特色突出。
立足在“民”,这是首要特点。立足于民,就是民为本、民为先。郑州市围绕“民”做文章,立足点稳、立意点高、创新点多,且永远有得做,究其理念,那就是宪法规定的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”。
【问题点抓得准】
郑州的“全民共建”并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,而且专注“民”之视野,一项一项进行梳理,由单一治安问题逐步拓展到全国各地存在的假药、邪教、命案等重点、热点和难点问题,抓准重点,最终全面“创无”。只有解决问题,才有价值,展现的是问题导向,体现的是为民服务。
【平台和渠道多而新】
在郑州,凡是市面能见到的新设备、新设施、工作中有的新方法、新举措都被利用起来。凡是利于“全民共建”开展的平台和渠道,都持包容、开放、引领的态度。一句话,让全民参与的平台和渠道多而新,这点非常好。
【主导很清楚】
进行“全面共建”,必须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,其中,党委要怎么领导,政府要主导什么,需要理念、价值和导向。在“全民共建”活动中,郑州贯彻“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”,在“导”的问题上,既体现权力的担当,权要为民所用,又体现“关键少数”的责任,有权就有责。因此,“导”具有双向价值,强调领导、主导的同时,恰恰也要解决民生需要,实现领导、主导的根本目的和意义。
【自主创建空间有余地】
以前全民盯“治安”,现在全民盯“共创”。“共创”的创建是最高水平的创建。一方面,创建不限量、不封顶:10+N,“治安”只是创建的第一个,“N”可以代表很多。此时的“N”,可代表新领域、新空间,让解决各种问题不留死角。既有顶层设计、又有自主设计,这也更扩展了全民参与面。
【成效评价,很靠谱】
一是,各级领导评价高。这么多荣誉不是轻易获得的。二是,有社会在参与评价。社会评价实质也是一种全民参与。比如,郑州郑大医附院建设就是一个成功事例。有些地方面对医疗纠纷,哪怕是医生严重违规,也鲜见有行政处罚;哪怕患者违法犯罪了,也鲜见法律处罚,无外乎是“给钱”“调解”。但是郑州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,把民事、行政和刑事法规之间衔接好,把医院的民事责任、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和公检法刑事追究打通,一起做,如此制度保障,让郑大医附院建设很靠谱。
公民权是宪法赋予的基本人权,公民有序参与是宪法承诺的。在推进过程中,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、权利落实不到位、侵害处罚不到为位、法律救济不到位,等等情况。如有群众认为摄像头不能对着我家,要对着别的地方。如何处理这类问题,就涉及到法律救济问题。尽管初衷是好的,老百姓不一定认可。这个时候还要做工作,怎么样进行法律救济就成为普遍问题。如何在波折中有更好的前进、如何让谁都夸好的制度长久延续,就成为当务之急。对于“全民共建”郑州模式,如果再建立相应的法律救济制度,一定能取得更大成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