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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河长制管理机制有什么优点?

  • 时间:2018-06-05 18:06:51 编辑:Sissi 来源:www.jpsycn.com 浏览:





 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治水要求,坚定不移走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之路,以问题为导向、以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为指引,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,构建党政同责、部门联动、职责明确、统筹有力、水岸同治、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;围绕水污染防治、水环境治理、水资源保护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、水生态修复、执法监管等方面主要任务,全面推进“山水林田湖”综合治理,打造“浙江最美河流”;以更高的要求、更严的标准、更实的举措,按照“系统化、制度化、专业化、信息化、社会化”要求,全力打造我省河长制工作升级版。


一、加强水资源保护


  1.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、用水效率、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,以社区为责任主体,健全控制指标体系,着力加强监督考核。


  2.严控用水总量,加快实施农业、工业和城镇节水技术改造。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。


  3.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,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,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。


  4.实施水库水闸除险加固、河道防洪排涝治理、水资源开发配置、水系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、水利信息化建设等工程。


  5.加强河流、湖泊、水库生态水量(水位)管理,建立闸坝调度管理制度,最大限度维持骨干河道、湖泊和中型水库生态水量(水位)和保障河流、湖泊、水库基本生态用水需求。


二、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


  1.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,实现防洪、供水、生态景观、水文化等多重效益的和谐统一。


  2.逐步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,对水流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。


  3.组织开展河道(含水库)及湖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,落实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埋设界碑界桩。


  4.组织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。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,根据规划确定的岸线保护区、保留区、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,落实分区管理要求。


  5.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,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湖泊,清理整治岸线乱占滥用、多占少用、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。


  6.在适宜地区规划建设环沿河、沿湖、沿库森林绿网和绿色通道,实施森林和水资源涵养、荒山绿化、水系绿化,绿化率达到90%以上。


  7.逐步建立占用水域补偿制度,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、等效替代、谁占用谁补偿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。


  8.强化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,严格履行建设方案审查制度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


  9.充分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,科学修编河道采砂规划,严格采砂审批,强化河湖采砂监管。


三、加强水污染防治


  1.严格落实《安丘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,推进入河湖污染综合防治。


  2.控制工矿企业污染。严格落实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,严格环境准入,结合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,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,集中治理工业集聚镇水污染,积极推进河湖底泥重金属污染治理。


  3.控制农业面源污染。全面推广低毒、低残留农药,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。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。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,大中型灌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小湿地群净化农田排水。引导和鼓励农民减少农作物种植,改种经济林。


  4.防治渔业养殖污染。禁止在河湖(含水库)中投饵养殖和设置网箱、围网养殖。建立渔业污染防控长效机制。规范渔业捕捞行为。


  5.防治畜禽养殖污染。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(小区)和养殖专业户。到2020年,全镇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%和60%以上。


  6.加强城镇水污染防治。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,达标排放,消灭污水直排现象。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,年底前,我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总氮、总磷等全部指标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。加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。

河长制


四、加强水环境治理


  1.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,按照水功能区、水环境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。


  2.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,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,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。


  3.进一步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,定期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和涉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,提高环境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

  4.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。将城镇周边村庄、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污水、垃圾处理处置体系,远离城镇的社区、集中连片村庄因地制宜建设环境基础设施确保农村污水、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处置。


  5.深化以奖促治,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,到2020年,完成各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。


  6.实施河道综合治理,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,增强河流的行洪和自净能力。


  7.坚持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制度,在城镇自来水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,实施地下水取水禁批、限批制度。


五、加强水生态修复


  1.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,禁止侵占自然河湖等水源涵养空间。、开展河湖健康评估,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。


  2.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,推进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,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,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,减少水土流失面积。


  3.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,维护河湖生态环境。


六、加强执法监管


  1.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和监管力度,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,将河湖动态监管落到实处。


  2.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、人员、设备和经费,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巡查、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,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。


  3.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,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,对构成犯罪的涉河湖违法行为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  4.建立政府主导,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机制,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职能,实施联合执法。


  在全乡境内所有河流、水库,包括淤地坝和重点功能区、环境敏感区、人口聚居区的洪水沟道及河道滩涂、湿地、蓄滞洪区等全面推行河长制。年底初步建立乡村两级河长体系;2018年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,全面建立河长制。到2020年,全乡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,有效遏制河道乱占乱建、乱围乱堵、乱采乱挖、乱倒乱排等现象,完成重点河道水域岸线管护范围划界确权,基本实现重点河道岸线利用规范有序,河道水事秩序良好,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,生态功能持续提升,水资源、水环境承载能力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。